版权所有: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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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范围
负责医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综合目标管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二)基本职责
1.制定医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医院年度质量与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对全院各部门、各科室的综合目标考评。
2.定期督导检查各职能科室月度工作计划和指令性工作任务执行情况。
3.汇总各职能科室对临床的质量考核结果,并进行分析。定期发布质控通讯。
3.运用质量与安全考核结果,进行风险警示和脆弱性分析,推动医院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
4.制定质量和安全相关事件的程序文件,统筹解决涉及多部门事宜。
5.负责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牵头医院不良事件管理,督查相关责任部门整改隐患问题。
7.牵头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综合目标考核、质量与安全督查等专项工作。
8.完成医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