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北街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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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范围
负责医疗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医政(药政)管理,医疗质量和安全,学科建设,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分级诊疗,对口支援,干部保健,病案管理,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医疗保障,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医、技人员管理、医疗、交通及其他各种救助服务等。
(二)基本职责
1.负责医政(药政)管理,拟定医疗业务工作计划,根据执行情况,及时提出业务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县级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 分析和评价。
3.负责医院学科建设,包括重点(特色)学科(专科)申报、建设、管理、验收,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及管理。
4.负责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医、技人员院内临时调配、权限动态管理、业务培训、技术考核和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
5.负责医患纠纷的管理、预防和处置。
6.负责病案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出院病历的回收、整理、归档、保管、使用和病案统计工作。
7.负责医共体建设,制定各学科对外联络工作计划,搭建双向转诊平台,落实分级诊疗。
8.负责组织安排出诊、抢救、会诊等临时性院内外医疗任务,提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障。
9.负责健康扶贫、残疾人康复、干部保健等工作。
10.负责发热门诊统筹管理工作。
11.牵头医疗、交通及其他各种救助服务工作。
12.牵头“三无”人员管理。
13.牵头等级医院周期性评审工作。
14.完成医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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