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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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范围
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职责与制度及工作规划和计划,开展内部审计,落实审计整改,协调外部审计工作,监督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事项。
(二)基本职责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单位实际,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
2.按计划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审计结果运用。
3.对医院制定的内部规划(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4.对医院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
5.对医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6.对在院内开展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7.协助医院主要负责人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8.联系上级审计机关、协调外部审计(政府、第三方)。
9.完成医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85653698